邢台学院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顺利完成
[发布时间:2019年03月26日] [点击数:]
高校实验室“三废”处理必须严格依照相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,处理流程要符合国家标准,结合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高〔2016〕4号)要求,“高校实验室(实训室)实验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,对有毒有害及含有病原体的实验废弃物按规程进行处置。”
为了实施我校实验废弃物处理工作,在学校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,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做了大量准备工作,通过网上查找、兄弟院校咨询、环保局推荐和电话询价,对河北南部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了详细调查,掌握了处理企业对我校的合同费、转运费、处理费等详细数据。2019年3月20日由中标供应商派遣危险品专用运输车到校顺利转运到“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”。实现我校实验废弃物分类收集、集中储存、网上申报、统一处理、及时转运、环保监督的规范管理目标,消除了我校实验场地的安全隐患。